关于变更学生学费缴纳方式的通知
各学院、各位同学:
为方便学生缴纳学费,自2019年8月15日起,计划财务部取消原有银行划扣及原网上缴费平台缴费方式,启用“收费平台”收费。同时,计划财务部取消原有的学费开具机打票模式,启用开具电子发票模式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收费平台访问方式
收费平台提供桌面端、移动端两种访问方式,使用方式如下:
1.桌面端:使用计算机访问收费平台(网址:easypay.info.bit.edu.cn),步骤如下图:
步骤一:打开网页链接,选择“校内用户登录”
步骤二:登录后,查看待缴费项目,点击“详情”查看
步骤三:点击“支付”,进入缴费界面
步骤四:选择支付,进入支付页面。开具发票如需在姓名后增加单位、公司名称的,可在本页填写单位、公司名称。然后点击“确认支付”,进入扫码界面。选择“微信支付”则使用微信扫码;选择“招商一网通支付”则使用招商银行APP或相应程序扫码。
2.移动端:进入北京理工大学微信企业号 “支付助手”,点击“缴费项目”查看并完成缴费。步骤如下图:
步骤一:进入北京理工大学微信企业号
步骤二:选择支付助手
步骤三:查看待缴费项目列表
步骤四:点击支付后,生成支付订单。如需开具电子票据回单位报销学费、住宿费等,可在本页发票抬头处填写公司名称,票据抬头的最终显示为:姓名(单位);如果不需报销,不用填写发票抬头。因为开具的是中央非税收入统一票据(电子),不必提供纳税人识别号,发票抬头处不可填写“北京理工大学”或“个人”。点击确认支付,即可完成缴费。
二、电子发票查看方式
查看缴费成功后开具的电子发票有两种方式。
1.桌面端:登录网站ebill.info.bit.edu.cn,可以查看已经缴费费用的发票开具情况以及票面内容信息,并可下载已经开具成功的发票。
2.移动端:在北京理工大学微信企业号中,选择“支付助手”中“电子票据”模块,点击进入后,可以查看和下载历史所开具的电子发票信息。
三、缴费以及发票注意事项
1. 收费平台收款支持微信支付和招商银行一网通支付。学生可通过微信支付和招商银行一网通支付绑定银行借记卡(储蓄卡)、贷记卡(信用卡)实现使用本行或其他银行账户支付。
2. 收费平台收款规则为缴款人按照应缴费金额一次性单次支付,不支持拆分支付。请同学们在支付前确认好支付方式和支付银行的限额,一次性完成支付。
招商银行一网通本行缴费单笔限额十五万元人民币,跨行依照相应银行规定。
微信支付单笔限额可查看微信支付规定,网址如下: http://kf.qq.com/touch/faq/151210NZzmuY151210ZRj2y2.html
此外,微信零钱通付款无单日单笔的限额要求,若学费金额超过支付上限无法缴费,可先将学费预存至微信零钱通,通过零钱通一次性支付学费。
3. 缴费成功后系统会自动开具电子发票。
4. 根据财政部要求,学生缴纳的学费、住宿费所开具的“中央非税收入统一票据(电子)”中“交款人”必须是学生本人姓名。如需在姓名后增加单位、公司名称的,请在支付订单中相应环节添加。
5. 不使用线上支付的同学,可到计划财务部现场缴费。发票需要增加单位名称的同学,可将单位、公司名称告知学费业务工作人员。系统开票成功后,可自行下载打印电子发票。
请各位同学参照以上方式缴纳学费,缴费过程中如有不明事宜,请随时与我们联系。
学费业务联系电话:68918277。
收费平台技术支持电话:68914822。
计划财务部
2019年8月14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