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精工书院关于2023年开展新长城自强助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

编辑: 于满

各位同学:

现开展2023年第二批社会捐助类奖助学金(部分)的评选推荐工作,具体安排内容如下。

一、评选办法

助学金评选范围、名额分配、奖励金额和特定条件

序号

助学金

奖励金额

(每人每年)

评选范围及名额分配

评选特定条件

1

新长城自强助学金

3000元

①本科生(限一年级,且已经通过2023-2024学年经济困难认定

精工书院3

1)已经通过2023-2024学年经济困难认定;

2)乡村生源或农业户口家庭经济困难;

二、申请条件

(一)申请基本条件

1.热爱社会主义祖国,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,热爱学校及所学专业;

2.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,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,无违纪记录;

3.诚实守信,道德品质优良;

4.学习态度端正,学风严谨。

(二)兼得关系

1.2023-2024学年评审的国家奖学金(包括本科生和研究生)、国家励志奖学金、社捐类奖学金均不可兼得,即本学期获得了国家奖学金,不可参评下学期评审的北方工业奖学金,特殊说明除外;

2.2023-2024学年评审的社会捐助类奖学金不可兼得;

3.2023-2024学年评审的社会捐助类助学金不可兼得;

4.奖助学金中分配的本科生和研究生名额不可互通。

三、评选流程

(一)11月8日前,学生线上申请

请有意愿申请的同学11月8日前登录学生综合数据平台http://stu.bit.edu.cn,在“奖学金”“助学金申请”模块中选择相应的奖助学金项目,按要求如实填写相关信息,并提交“佐证材料”。(操作方法见附件2)。申请新长城自强助学金的同学需要填写新长城候选学生信息一览表(见附件1),填写好材料后上传至学生综合数据平台助学金申请表的“佐证材料”中。系统提交内容将作为评审的唯一材料确保真实有效

联系人:张源

联系电话:010-81381418

(二)书院审核公示后上报

书院组织评审会,确定助学金候选人,进行公示,公示无异议后书院线上审核通过,提交到学校审核。

(三)学校审核

学生资助中心将在学生服务中心网站“校内公示”栏目及学生综合数据平台“奖学金公示”“助学金公示”里对奖助学金候选人名单公示5个工作日,无异议后报送捐赠单位和学校学生资助领导小组,确定最终获奖名单。

四、资金发放和证书印发

1.奖助学金由学校教育基金会根据捐赠方到款情况安排发放,并发放至学生在计划财务部备案的招行卡中,请确保卡号准确无误并处于激活状态。

2.学生资助中心根据捐赠方要求制作奖学金证书,并通过“i北理”通知学生领取时间和方式,领取地点在学生所在校区学生服务大厅资助窗口。奖学金证书作为重要证明文件,请妥善保管。助学金无证书。

附件:

1.新长城候选学生信息一览表

2.奖助学金线上申请流程说明



精工书院

2023年11月3日




(审核:张盟初)